一达通为给客户创造更加安全高效的外汇服务环境,自2017年7月10日后入账的外汇,需您完善外汇和真实贸易订单之间的匹配关系。
外汇分类选择:
1、先收汇后出货时,在外汇到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选择“预收货款外汇”类型,并填写预收货款对应的贸易合同相关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、预计出口日期、出口产品、目的国、付款人等信息。
2、先出货后收汇时,在外汇到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选择“货到付款外汇”类型,并把外汇和已出口订单进行关联。
3、若部分外汇为先收汇后出货,部分为先出货后收汇,在外汇到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选择“预收货款外汇”类型,并完善预收货款部分的贸易合同信息,并把货到付款外汇和已出口订单进行关联。
押汇规则预告:
为了让您更好地适应新的外汇服务规则,完善预收外汇贸易合同信息,我司预计于2017年9月上线相应的押汇规则及系统功能,详情后续通知。
系统操作如下:
客户端:登录一达通操作平台——资金管理——我的外汇——外汇列表——外汇分类
附:相关FAQ:
1、 一笔外汇部分为货到付款外汇,部分为预收货款外汇,应该如何选择外汇类型?
答:选择“预收货款外汇”类型,预收货款部分需填写预收信息,货到付款部分需关联委托单 。
2、如果选择了“预收货款外汇”并填写完整预收外汇贸易合同信息是不是就完成所有步骤了?
答:不是的,后续客户需要在预计出口日期前出口下单,并将委托单和该笔外汇进行关联。
3、预收信息登记时,如果付款人与境外贸易商不一致时,有什么影响?
答:客户上传第三方代付证明即可。(系统有模板)
4、预收信息登记时,填写的“预计出口日期”最长可以填多久?
答:外汇收到之日起的180天。
5、若客户的预计出口日期不止180天,怎么办?
答:客户先行选择180天,待180天后客户还是不能出口,则由拍档提交工单申请延期,由后台小二(国结操作同学)判断其合理性,给出解决方案。
6、如果超过“预计出口日期”仍未出口或者未关联委托单,会有什么影响?
答:暂时系统没有限制。预计9月将上线押汇功能,针对超“预计出口日期”仍未出口或者未关联委托单的外汇,待下笔外汇入账将冻结对应金额的人民币金额,只有出口或关联委托单后才可以释放押款。
7、 外汇分类页面填写的信息是否可以修改?
答:可以修改,仅能修改2次。
8、MO端是否只有主账号才能操作外汇分类选择?
答:是的。由于外汇分类嵌在整个资金管理页面中,因此外汇分类只有外汇主账号才能操作。
9、若客户不想进行外汇分类选择,需要拍档操作,怎么办?
答:需要客户授权给到拍档后才能操作。
10、目前外汇和订单关联,拍档是可以帮客户操作的,后续是不是也要授权才能操作?
答:两者分离,授权仅对于外汇分类。关联订单无授权。
11、7月10日之前的外汇还需要客户完成外汇分类选择吗?
答:不需要,系统已置灰。
12、9月份押汇规则上线,会将7月10日后入账但押汇规则上线之前的外汇进行押汇吗?
答:不会,只会对押汇规则上线以后入账的外汇按押汇规则执行。
若您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您相应的拍档服务专员,感谢您的支持!